1、申请人向宗亲总会秘书处提出申请;
2、本会反馈告知申请入会相关条件和流程,提供以下申请材料:
①书面申请书1份,列明申请办会性质、工作开展范围、经费来源等情况;
②地方麦氏宗亲规模状况、发展源起说明性材料1份;
③主要发起人、牵头负责人、主要工作人员履历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;
④族谱影印件1份(如无,则免);
⑤其他应提交的申请性、证明性材料1份;
⑥如需新成立省级以上的区域性分会,该区域下属已有正式党氏宗亲组织的,须知会其同意,如无正式组织机构,则须知会党氏主要聚居区域代表,上报材料时一并列明该情况说明。
以上材料1、3项为基本项,其他项不足,可以先以筹委会方式开展工作,然后慢慢补齐,适时正式成立。
3、本会秘书处收集材料后,进行初审、调查和核实;
4、报本会会长及办公会会议审定;
5、对符合成立要求的,予以正式回复,并予以全程指导协助;
6、发放授权书,提供相关资质影印件,以及其他核准的材料;
8、组织宗亲代表参加地方宗亲会重大典礼及活动,授旗(牌)、授聘,赠送相关书籍、资料或者物品;